在建国七十年以来的法制建设进程中,我国检察机关的侦查管辖权历经变迁,多次发生重大变化。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再次对检察侦查管辖权作出重大调整。这种检察侦查管辖权的变更符合检察发展规律,有助于构建一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随着侦查管辖权的调整,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与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关系需要重新厘定。检察侦查管辖权的行使,必须服从于服务于诉讼监督,同时要注意权力的保障性和补充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