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培训与开发是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之一。为提升员工综合能力,提高用人单位整体经营水平,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是常用的方法之一。在实务中有部分用人单位在培训期间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笔者用四个案例对此类现象进行分析。员工接受岗前培训期间,用人单位应计发工资案例背景2021年6月,狄某、朱某、邱某、莫某四人从某旅游学校大专毕业,同年7月1日入职一家旅行社。根据旅行社规定,狄某等人入职后需先进行为期两周的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员工日常行为规范、考勤管理规定、工资管理规定、劳动纪律等。培训期间不办理入职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计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