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房地产政策收紧、市场饱和,近年来各地涌现出大量烂尾楼,呈现各方债权人对破产企业仅有的烂尾楼竞相"瓜分"态势。为减少纷争,破产房企(以下简称债务人)会和各类债权人之间签订以房抵债协议用于偿债,所以,房地产企业破产程序中"以房抵债"的效力认定及处理成为管理人工作的一大重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