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礼的作用在于防患于未然,通过教化使人们自觉地不去犯罪;而法则是对犯罪的事后追责,依靠刑罚的威慑力量强制人们去遵守。儒家在主导中国古代的官方思想之后,一直致力于将礼义道德融入到法律中去,并最终在唐代完成了这一事业,《唐律疏议》成为"一准乎礼"的代表。而礼法结合的思想,不但深深烙印于中国古代法律文明之中,而且对周边国家乃至当代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