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腐败增量和存量是在十八大之后高压反腐实践中新提出来的核心概念,由此形成的官方反腐败政策一直是"遏增量"和"减存量"。十九大之后,该基本政策继续保持。因此,准确定义这两个概念并深入进行相关研究十分重要。腐败的严重危害后果以及由此形成的反腐败重要原则,决定着人们对于腐败增量和存量的正确态度和政策主张,即必须遏增量和去存量。十八大以来的高压反腐"成效卓著",实现了"历史性变革"。有鉴于此,政策重点应由"增量"转到"存量"上,且应当把"减存量"调整为"去存量"。在遏增量上,应扩展视野;在去存量上,应采取新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