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化与人权保障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一方面,“现代化”在现实运动中形成的文化、制度及技术等促进了人权保障。另一方面,人权保障成为“现代化”的结构性要素,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标识。西方现代化的人权保障以“资本”为中心,随着技术理性的扩张,呈现抽象性与虚伪性等特性,并极力推行人权帝国主义。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权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与自由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呈现具体性与真实性等特性,并在弘扬和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观、反对西方的“普世价值”及人权帝国主义中克服了西方现代化的人权保障局限,彰显了巨大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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