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5年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分析与评价

作者:马莹; 高洁; 马岳; 李涛; 龚瑞; 李海军
来源:宁夏医科大学学报, 2018, 40(09): 1062-1065.
DOI:10.16050/j.cnki.issn1674-6309.2018.09.019

摘要

目的掌握宁夏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情况,从而提高各级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方法在全区22个县区抽取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每个县区抽查医疗机构数不少于15家),在门诊日志、住院登记中抽查2015年诊断为法定传染病的病例60例(每月抽查5例,每月发病登记不足5例者全部调查;不足60例者全部调查),同时,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需在检验、影像部门另外各抄录不少于5例传染病检查阳性结果病例,对所有抽查的病例进行报告质量评价。结果本次共调查医疗机构360家,抽查法定传染病4809例,漏报35例,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为0.73%,报告卡填写完整率为95.10%,报告卡填写准确率为96.96%,法定传染病及时报告率为99.58%,报告一致率为97.61%。法定传染病各级医疗结构漏报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44.76,P<0.01),漏报率最高的是个体诊所(40.00%);全区医疗机构不同种类传染病漏报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53,P>0.05);各级医院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完整率、准确率和及时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以私立和民营机构、乡级医疗机构报告较差。结论宁夏各级医疗机构均存在法定传染病漏报、迟报、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及不一致现象,要完善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加强培训督导力度,加大医疗机构对院内法定传染报告等内容的考核力度,进一步规范宁夏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 单位
    宁夏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