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是国家政策赋予农民的一项新型权利,旨在保障广大成员的集体资产权益,并切实增加每位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但伴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涉及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纠纷的案件数量却与日俱增,而囿于相关法律规则的严重缺失,法院面临着成员自治权限不明、股权配置标准多样、股权享有主体争议、股权权能实现受阻等司法裁判困境。通过明确司法机关的介入范围、遵循成员权逻辑分配股权、坚持成员个人的主体地位以及明晰股权权能实现的规则,为司法机关化解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纠纷提供应对之策,从而维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