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初时期,剧评家们对戏剧的本体论和功能论均发表了独到的观点与见解。他们对戏剧的概念做出了具有高度概括性与科学性的界定,视戏剧为一门综合艺术已成为民初的剧论家和剧评家们的共识。他们重视戏剧的功利价值与审美价值的统一,提出戏剧娱乐性与教育性功能兼备的戏剧功能理论,对矫正晚清改良派偏于一隅的极端戏剧功能理论,以及指导当时戏剧创作与实践皆有巨大的意义,为中国戏剧理论的发展亦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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