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服务人口数量,按照千人学位数不低于40座的标准,统筹考虑区域适龄幼儿数量、教育资源状况、幼儿园服务半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