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医药法》通过构建"持有人"这一特殊民事主体概念,赋予持有人传承使用、知情同意和利益分享等权利。遵循IGC"保护传统知识"议题中对于传统知识保护的例外和权利限制理念,通过界定商业性使用行为,以及借鉴著作权转换性合理使用制度构建中医药传统知识商业性合理使用的权利限制规则,为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持有人专有权利保护制度奠定法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