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前,我国正处于从网络时代迈向智能时代的关键转型期。以自动驾驶、 AIGC、智能推荐等为代表的颠覆性人工智能技术,在为数字社会变革注入强劲动力的同时,也为算法黑箱的治理、数字鸿沟的消除、人工智能稳定运行的保障等新型社会问题带来巨大挑战。这些社会问题呈现出交叉性、整合性和动态性特征,难以为传统法律部门所涵盖。[1]人工智能作为一种复杂系统,往往牵涉更广泛的组织、人员以及社会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