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2010—2018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并购数据,采用Logistic回归和双重差分估计法研究融资约束对企业并购的事前选择效应及并购对目标方融资约束的事后处理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在融资能力方面具有优势的企业更有可能成为潜在的收购方,且其更偏好于收购融资约束程度与自身存在差异(高于自身)的中等规模企业;(2)并购后,目标方的融资约束程度总体上显著降低,但不同成长能力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存在异质性,对于非国有企业和成长能力较高的企业,并购带来的融资约束缓解效应更显著。研究结论表明,通过缓解目标方融资约束获得协同效应是企业并购的重要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