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商直播是技术推动下媒介商业功能的又一次迭代发展,其本质是通过推动受众媒介消费实现商品购买的再次消费。传播样态与消费方式形成的逻辑呼应是电商直播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其具体表现包括表演传播下的观赏娱乐式消费、互动传播下的情感链接式消费、场景传播下的沉浸体验式消费、群体传播下的价值共创式消费等。网络直播赋予了主播(销售者)和用户(消费者)更多角色、权利和表现方式,与已有商业模式形成明显差异,带动产业结构、商业模式、购物形态、主体角色、销售规律、消费体验等方面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