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诗》篇作为《文心雕龙》文体之首,不仅揭示了刘勰的诗学观念,同样也构建了诗歌审美范式。面对“缘情”与“言志”对立所带来的言说困境,基于“本乎道”的立场,刘勰用“莫非自然”弥合了《明诗》篇中的“情”与“志”,通过形而上的言说确立了“情”与“志”在诗歌文体中的正当性与重要性。刘勰兼收并蓄的诗学观对当代文艺创作,特别是网络文学的经典化问题具有构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