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深刻变化的转型期,新的社会问题不断涌现,其中,冒名顶替上学的问题是较为典型的一类。由于法律具有滞后性,既成的法律无法完全覆盖当下热点事件,立法机关希冀通过加快完善法律来弥补漏洞,但会受到诸如舆论因素、政策因素等干扰,从而导致新立的法律或在执法过程中遭遇障碍,或有违刑法谦抑主义,反而降低了法律对人权的保障功能以及对风险的预防功能,有损法律的权威性。因此,立法机关在关切社会热点事件的立法态度上仍需谨慎,避免陷入情绪化立法与象征性立法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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