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台湾地区的环境教育是一个比较成熟和完善的制度体系。台湾的环境教育立法不仅体系健全、政府部门职权界定清晰,而且既具有强制的法律效力,也具有坚实的机构、人员、场所设施及资金保障。此外,台湾环境教育立法技术水平也相当纯熟。大陆可借鉴和学习其经验,及早制定环境教育法律体系,运用法治手段落实环境教育,通过环境教育推动我国环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