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夫妻债务纠纷案件不断增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虽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了规定,但司法实务中不同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范围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举证责任分配、家事代理权的规定也存在着进一步探讨的空间。为弥补《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不足,应对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责任进行合理分配,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家事代理制度,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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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夫妻债务纠纷案件不断增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虽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了规定,但司法实务中不同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范围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举证责任分配、家事代理权的规定也存在着进一步探讨的空间。为弥补《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不足,应对当事人之间的举证责任进行合理分配,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家事代理制度,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