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规范性阐释路径与自然权利学说存在源初关联,均关注正当性权利诉求以及实践理性能力,这也是当前唯物史观研究中相对缺失的思想维度。马克思所创立的唯物史观始终与自然权利学说进行批判性对话,其中蕴含的平等自由价值取向也不断得到呈现。这一规范性阐释路径有助于破除旧有研究范式的制约,实现思维方式和价值旨趣的双重转换,进而在重释实践理性范式的基础上建构价值共识和理想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