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有效率的产权必须是可以分割的"这一观点,按照时间顺序将新中国成立以来矿权配置制度分为U型分权结构为主导的计划经济时期和M型分权结构为主导的改革开放时期,基于此来分析"分权"对"矿权"的影响。在U、M分权模型基础上重新界定了研究对象,将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改革中具有核心意义的"分权制度"特征加以模型化分析,探讨地方政府在不同激励机制下的行为模式对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影响,并力图建立中国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理论分析框架来探讨"分权""分利"和"分风险"等影响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和矿业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最后指出矿业大部制管理体制可能是改进中国矿业政府间分权制度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