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9月1日,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外公告,《延安市实施〈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办法》(简称《办法》)已经延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30日批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分为"保护与管理""展示与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办法》明确:延安市设立市革命旧址保护委员会负责革命旧址保护、管理和利用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