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当程序原则作为行政法的一项重要原则,自20世纪末在我国学位纠纷案件处理中已经开始被司法领域所适用,"田永案""于艳茹案""柴丽杰案"等案件充分揭示了这一原则司法适用的基本特征与内在逻辑。就其正当依据而言,正当程序原则的司法适用具有特定的法理基础。就其实践现状而言,正当程序原则司法适用面临着司法解释体系与价值预设层面的双重困境。就其优化路径而言,确立指导性案例以弥补制定法的规范缺位、通过开展合理性解释以拓展司法解释空间、增加司法价值预设以建构多元化价值秩序、完善学位立法体系以提升法院司法能动性是推动正当程序原则司法适用的应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