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环境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公众环境意识的日益成熟,我国越来越重视生态功能损害的救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作为一种生态损害的货币化救济形式,是指生态环境遭受损害后,法定主体为修复受损环境和赔偿损失而应当支付的资金。"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目前关于赔偿金的使用问题还处于探索性阶段,本文研究了当前我国各省市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进行的各项探索和创新,通过对比并整合出可推广性和借鉴性经验,并提出相关完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