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体育社会组织快速发展,是我国体育事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体育社会组织准入是体育社会组织合法身份的伊始。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多源流理论和马克斯·韦伯的组织管理理论,剖析了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准入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表现为双重许可登记准入制是监护型控制的顶层设计,备案制是地方政府的创新实践,直接登记准入制是简化程序,拓宽渠道,重点培育,优先发展。在此基础上提出体育社会组织的准入应向"控制型""规范型""发展型"3种战略方向发展,转变控制本位,形成发展本位服务理念。同时,简化准入程序,拓宽准入渠道,加快体育类社会组织专项登记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制定体育组织专项化准入标准。并建立监管机制,形成前期准入与后期监管并重的综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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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