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据国家计委、水利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的码头工程应进行防洪评价。根据2004年8月印发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内容要求进行了码头工程防洪影响分析。近年来,各地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且陆续出台成果,为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保障江河防洪安全,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水利部2021年发布出台《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该导则要求评价的内容很多,各个评价单位都有计算和分析的要求。文章以《景德镇港昌江港区鱼山码头工程防洪评价》为案例提出码头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水文分析计算。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