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乡村治理分为三个阶段:从1978年底至1987年底,是结束人民公社体制,实现政社分设阶段;从1988年《村组法》试行到1998年《村组法》正式实行,是以试行村民自治为重点的阶段;从1999年至今,是乡政村治模式正式推行、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推进阶段。新时期乡村治理过程也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持续推进过程,是"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落实的过程,是从单纯推进乡村经济发展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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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