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在裁判的终局性、稳定性和裁判的公正性、正确性之间寻求一种法律平衡,民事再审制度应运而生。2015年2月4日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再审程序进一步作了细化和规范,这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再审程序的构建理论依然存在不足,再审的启动主体、管辖法院的设置不合理,案外人申请再审等规范也亟待完善。借鉴域外的成功立法,修正再审制度的指导原则,限制再审启动主体的权限,科学构建再审管辖制度,完善案外人再审申请规范等,对收获程序运行的司法效果实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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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