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鼻咽癌调强放疗各个靶区和周围正常器官的剂量学特点。[方法]2004年7月至10月入院的10例初治鼻咽癌调强放疗病人,用前7野方案,每野的照射范围从颅底到锁骨上淋巴预防区。剂量处方是:GTV1为2.18Gy/次,32次,GTV2为2.03Gy/次,32次,CTV1为1.88Gy/次,32次,CTV2为1.80Gy/次,28次。研究GTV的最大、最小和平均剂量,CTV的最小剂量,脊髓、脑干和晶状体的最大剂量,腮腺的50%体积受照剂量。[结果]10例病人GTV1的最大、最小和平均剂量(均值)分别是72.01Gy、68.65Gy、70.48Gy,GTV2的最大、最小和平均剂量(均值)分别是68.66y、65.50Gy、66.98Gy,CTV1的最小剂量为60.10Gy,CTV2的最小剂量为51.18Gy,脊髓、脑干和晶体状的最大剂量分别为44.7Gy、51.7Gy和6.8Gy,高剂量侧和低剂量侧,腮腺的50%体积的受照剂量分别为44.39Gy和39.36Gy。[结论]调强放疗可以使各个靶区得到足够的、均匀的剂量分布,周围的正常组织受到比较好的保护,腮腺50%体积受照剂量控制在40Gy~45Gy,显示已有较好的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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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苏省肿瘤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