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治和防控管理建议

作者:袁天明; 王正平; 傅君芬*; 舒强; 白晓霞; 李央; 许利军; 张素英
来源:中华急诊医学杂志, 2020, 29(03): 331-335.
DOI:10.3760/cma.j.issn.1671-0282.2020.03.006

摘要

2019年12月以来,中国持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2020年1月20日我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进行管理[1].2020年2月11日,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正式将此病毒命名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SARS-CoV-2).同日,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式将SARS-CoV-2感染引起的疾病命名为COVID-19(corona virus disease-19).

  • 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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