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主体是计算机,旨在通过计算机的逻辑计算来模拟人类思维和认知的过程,从而实现“使机器具有人类智能”这一目标(闫坤如,第31页)。但是,机器不具有意向性(intentionality),只能识别编写为程序指令的语法,不能理解和识别语义。因此,即使机器能够对所交付的问题作出正确反映,也不能说明它们具有人类的理解能力和智识。美国哲学家塞尔(J. Searle)设计的著名思想实验“中文屋论证”(Chinese Room Argument),旨在以“机器无法理解语言的语义”来驳斥人工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