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社工问:作为禁毒社工,我关注到现在吸毒人员滥用毒品替代物依托咪酯的案例越来越多。滥用这种毒品替代物对身体的危害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后果并不亚于吸食毒品,但是,目前依托咪酯尚未列管为毒品,万一我们跟进的在册吸毒人员滥用依托咪酯,我们该怎么做?如果发现非在册人员滥用依托咪酯,我们又该怎么做呢?答:要回答你的问题,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毒品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