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代乡村治理中,农民是不可或缺的主体之一。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就要让农民在参与乡村治理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成为乡村治理成果的享有者和成效的评价者。然而,在当前乡村治理中农民主体地位面临缺失,主要表现为农民主体权利缺失、参与渠道不畅、动力不足、能力不够等,其内在动因在于城乡二元的管理体制固化、基层党组织管理不当、农村经济发展落后、农村教育水平不高。基于此,必须从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环节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