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内部治理是决定企业创新投入的制度基础。近年来,研究者开始关注多重治理机制间的协同作用,但尚未从企业异质性视角研究导致创新投入高低的治理机制配置及其背后的理论解释。本文基于“治理机制束”协同作用的概念,构建了“股东-董事-高管”三个层面创新治理条件分析框架,并运用2013~2020年创业板333家上市企业样本面板数据进行探索性的定性比较分析(QCA)。研究发现:(1)高新技术企业存在三种导致高创新投入的内部治理组合,其中高管股权与高管控制权(即限制一股独大)的协同激励作用是治理组合的核心条件,董事会的监督是次要条件,表现出倾向管家理论解释的“激励主导型”创新治理组合特点;(2)非高新技术企业存在两种导致高创新投入的内部治理组合,其中大股东和董事会的协同监督是治理组合的核心条件,高管的激励相容是次要条件,表现出倾向委托代理理论解释的“监督主导型”创新治理组合的特点。最后,结合高新技术与非高新技术企业典型案例分析,就“治理机制束-高管行为-创新投入”之间关系,从结果等效性角度提出两个创新治理组合命题。本文的研究是将企业异质性和内部治理机制配置关联起来,从“结构”和“协同”视角进行研究的一次探索性尝试;与既有发现不同,本研究发现在非高新技术企业中,存在某种“监督导向型治理”能够促进而不是抑制研发投入,丰富了“激励导向型治理”和“监督导向型治理”与创新投入关系的异质性解释情景;同时,本研究拓展了高管的管家行为和委托代理行为的引发情景。本文对深入理解不同特性企业多重治理机制协同路径及其对创新投入的影响有启示意义,对监管部门政策制定和相关企业设计内部治理机制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证参考。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