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提供就业岗位为主要手段的残疾人保护性就业模式,对促进我国残疾人就业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但从近些年我国残疾人就业的实际情况来看,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就业两种形式对残疾人就业的安置能力已濒临极限,残疾人保护性就业陷入了严峻的发展困境。残障社会模式认为,针对残疾人的歧视、偏见以及环境和制度等方面的社会性障碍,是阻碍残疾人就业的根本原因。有效消除阻碍残疾人就业的社会性障碍,既可以进一步发掘保护性就业模式的政策潜力,又可以最大程度地促进残疾人市场化分散就业规模的扩大,使残疾人就业彻底走出保护性就业模式的发展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