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的应有之义,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人权与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指标。近年来,中国残疾儿童受教育权保障事业蓬勃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仍存在残疾儿童教育法律体系不完善、残疾儿童受教育质量亟待提高、残疾儿童教师准入资格和培训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本文侧重于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这条主线,并提议完善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法律体系、提升残疾儿童受教育质量以及为残疾儿童教育建立特殊教育教师的资格准入和培训制度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