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简牍可见,秦时里的职能是配合乡,负责民籍、赋役、狱案、治安等相关事务。具体而言:在里民申报年龄、户口和申请出分财产、"质"马牛人时进行审核,并定期上报里中户籍变动;协助乡征派徭役,参与田租、户赋的征收,对"癃"和"不傅"等避离徭役的情况进行审核;协助县、乡勘察狱案现场、检验证词,"封守""有鞫者"亲属、财产;逮捕、检举、制止里中的犯罪人员或行为。上述职能为将故六国地区基层社会纳入国家系统,并维护地区的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关东地区基层社会与统治阶层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