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留白"做法使得劳动合同成为企业任意玩捏的"橡皮泥",契约价值和法律效力大打折扣,很容易滋生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因此,有关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管,把签订"留白"合同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承担惩罚性赔偿,使其"偷鸡不成蚀把米"。此外,建议推行电子劳动合同,以便从源头遏制"留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