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第55条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该制度突破了传统民事责任的对等原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进行了倾斜式的保护。但是随着知假买假者的出现,一些人极力主张将其排除在《消法》第55条保护之外。本文将结合对《消法》第55条的理解、该行为的作用以及意义等方面,浅议惩罚性赔偿制度对知假买假行为保护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