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田产买卖契约主体类型具有多样性和差异性的显著特征。这种现象的出现,除了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与限制外,还与家族本位观念以及中国古代"地缘"与"血缘"高度重合的社会结构密切相关,亦是中国古代社会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差异在契约中的一种具体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