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闽政办函[2019]42号省民政厅:你厅《关于建立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闽民童[2019]103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调整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中央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