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国家学位授权制度以国家价值目标为优先价值选项,这种制度安排存在"学位产权"模糊、"学术价值"偏离、"道德风险"高启等几个方面的问题。解决上述问题,避免价值失真的有效途径是实施学校学位制度。学校学位制度具有学校本位、学术本位、多元主体审核的特点,有利于明晰"学位产权",导向以质量求生存的学位教育市场竞争。从国家学位到学校学位的转变策略有三:一是政府转变观念,实现职能转换;二是清晰界定"学位产权",引入市场竞争;三是培育"第三方评估组织"市场,多方共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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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