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理解为用文章来治国的观点是不正确的。首先,理论的提出必须有现实基础的支撑,该观点缺乏创造背景的支持;其次,曹丕自身的创作倾向也并不是官样文章,功利化的,而是非常抒情化,个人化的;最后,建安时期的文人仍处于"俳优畜之"的地位,并未在政治上获得重视,以文而获得实权。不可否认曹丕的文学作品感情真挚动人,也是这个独特时代精神的产物,他以帝王身份为文章正名,将"成一家之言"的著篇籍也当作可永垂后世的渠道,其看重文学价值的眼光是值得肯定的,但不可曲解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