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专家法律意见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大量出现,却没有一个科学的概念,始终处于尴尬的处境,这主要是缺乏立法规定、性质不明以及违反程序正当原则等原因导致的。分析专家法律意见书处境尴尬的根源,可通过比较国内相关法律制度,统计法庭引用专家法律意见书的频率等方式进行。此外,在美国蓬勃发展的“法庭之友”制度与我国专家法律意见书制度虽然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但是两者在价值追求上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可相互借鉴。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我国专家法律意见书的法制化途径分两步走,一是从实体上构建专家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和内容,二是从程序上规范专家法律意见书的提交和采纳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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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