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支持对老年痴呆患者自理能力的影响调查—以泸州市为例

作者:卫静文; 王怡; 贵缘琦; 赵宏贤*
来源:医学理论与实践, 2020, 33(14): 2391-2393.
DOI:10.19381/j.issn.1001-7585.2020.14.084

摘要

目的:了解泸州市老年痴呆患者生活现状、社会支持现状及社会支持对老年痴呆患者自理能力的影响,分析如何提供更多的社会支持来提高老年痴呆患者的自理能力。方法:采用抽样调查法,分别在泸州市各养老院、社区、医院及高校进行线上与线下的问卷调查。结果:泸州市老年痴呆患者年龄多在70岁以上,病情多处于中重度阶段,且大多数患者均被安置于敬老院中。他们所接受的社会支持群体以亲属和高校组织居多,形式以情感关怀和物质支持居多。而老年痴呆患者接受社会支持的频率一般在每年1~3次。另外,从老人接受社会支持后自理能力的改善情况来看,社会支持在老人的饮食情况和情绪变化两个方面的改善好,在出行安全方面改善较好,而活动能力、交流和起居规律方面的影响不大,这可能与老人所接受的社会支持类型有关。结论:泸州市老年痴呆患者接受的社会支持情况较差;社会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可改善老年痴呆患者的自理能力,对此应积极完善社会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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