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咨询】我所在公司在其预先拟定、对全体入职员工适用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劳动合同引发的一切纠纷,只能通过双方协商或申请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解决,不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我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公司不同意按照工作年限月工资加倍的方式向我支付赔偿金。我曾表示通过诉讼解决,可公司表示我已经同意"不准起诉",自然不能出尔反尔。请问:我真的无权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