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跨境监管力度的加强,使得在线纠纷解决方式的私法属性被撼动并影响其私密性、效率性和全球性,从而陷入困境。该困境本质上来自于在线纠纷解决方式所依靠的个人信息跨境流动与各国信息监管权的对立。当前逆全球化再度来袭,依靠条约等硬法解决该困境希望渺茫。长期的实践表明,软法对个人信息跨境监管的协调具有优势。以联合国为依托建立自愿申请加中立评级的机制,通过软法引导各国立法与执法或许是化解该困境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