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黑文旅发〔2020〕3号各市(地)文化(体)广电和旅游局,省直文博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54号)精神,切实做好新时期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黑办发〔2019〕4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做好《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真正使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