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黔府办发[2011]30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制订的《贵州省"十二五"民族事业发展十大推进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