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卫妇幼发〔202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目标,我委制定了《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