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是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通过对北京市属国有企业的调查结果分析发现:多数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已按新一轮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建立工资效益联动机制,能够加强对企业工资总额的预算管理,工资性收入列支和发放渠道总体比较规范。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企业功能定位未明确,未实行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备案制比重偏低,周期性管理探索实施不足;企业对工资总额统计口径理解有误,劳动统计与财务统计存在偏差;新冠疫情和承担重点项目任务影响部分企业经济效益,给推进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带来挑战。下一步应尽快明确未分类企业的功能定位,全面实行工资效益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备案制比重,探索实施周期性管理;加强对企业相关统计人员的培训,重申厘清工资总额统计口径问题;充分考虑新冠疫情和承担重大项目任务对企业的影响,研究相应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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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